关于做好2025年秋季学期服兵役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5-10-12 点击数:

各位老师、同学:

为贯彻落实国家资助政策,鼓励我院学生积极应征入伍,根据学校相关文件要求,现将2025年秋季学期服兵役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工作的具体事宜通知如下,请各年级、班级遵照执行。

一、资助类型与标准

(一)资助类型
本次资助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资助:面向在校生、应往届毕业生以及大学新生。具体包括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和退役复学后的学费减免。

  2. 直接招收为士官资助:对直接被招收为士官的学生,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对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进行代偿。

  3. 退役士兵教育资助:对退役后通过全国统一高考或高职分类招考考入我校的学生,实施学费减免。

  4. 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所有在籍在校的全日制退役士兵本专科学生,均可享受每年3700元的国家助学金,该资助不占用普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国家助学金名额。

(二)资助标准
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的标准为: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20000元。

二、申请对象与条件

(一)申请对象
主要包括以下几类学生:

1)2025年应征入伍的全日制在校生、应(往)届毕业生。

2)2016年7月1日后直接招收为士官的全日制学生。

3)2025年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学生。

4)以往年份符合条件但未及时申请资助的学生(可补报前一年的学费减免)。

(二)不予资助的情形

1.在校期间已通过其他方式免除全部学费的。

2.定向生(定向培养士官除外)、委培生和国防生。

3.不属于服义务兵役或招收士官到部队入伍的。

4.往年已享受过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政策的。

三、申请流程与材料

(一)申请流程

  1. 学生申请:符合条件的学生需登录“全国征兵网”在线填写并打印相应的资助申请表。

  2. 学院审核:各学院对学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和材料审核。

  3. 学院公示:审核通过的学生名单将在本院内进行公示。

  4. 材料报送:公示无异议后,学院将相关材料汇总报送至学校学生工作部。

(二)所需材料
不同类型的资助申请需要提交的材料有所不同,主要包括:

1.应征入伍学生:需提供《应征入伍通知书》复印件、毕业证书复印件(毕业生提供)以及在线填写并打印的《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Ⅰ》等。

2.退役复学/入学学生:需提供《退役证书》复印件、复学证明复印件以及在线填写并打印的《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Ⅱ》等。

3.直招军士:需提供《士官入伍通知书》复印件以及在线填写并打印的《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Ⅰ》等。

4.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需填写《嘉应学院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并提供《退役证书》复印件。

四、关键时间节点与要求

1.材料报送截止日期:请各班级务必于 2025年10月15日前将所有审核通过的学生申请材料及电子版汇总表报送至勤工助学部。

2.高度重视,全面覆盖:各班级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通过班会、班级群等多种渠道,确保将资助政策宣传到位,通知到每一位符合条件的学生,做到“不漏一人”。

3.严格审核,确保规范:学院将严格按照政策要求,对学生的学籍状态、入伍/退役证明等材料的真实性进行逐项核查,确保材料准确无误。

  请符合条件的同学要求提前准备相关材料,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勤工助学部。

  特此通知。

地理科学与旅游学院

2025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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