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同学:
为切实做好我院2024-2025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审工作,根据学校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班级遵照执行。
一、评选范围与基本条件
本次评选面向二年级及以上(不含当年已毕业学生)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者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学业成绩:2024-2025学年平均学分绩点和综合素质测评在班级排名均位于前50%(含50%)。
2.家庭经济状况:在2024-2025学年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3.学业表现:2024-2025学年内没有不及格科目。
4.纪律表现:2024-2025学年内无纪律处分记录。
二、名额与奖励金额
根据学校分配,我院本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的推荐名额为57名。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学年6000元。
三、评审程序与时间安排
1.学生申请:符合条件的学生请于 2025年10月11日至10月14日,向所在班级提出申请,并按要求准备相关证明材料。
2.班级推荐:各班级评议小组将根据评选条件对申请学生进行资格审查,并初步确定推荐名单。
3.学院评审与公示:学院评审工作小组将对各班级推荐的名单进行复核,并于2025年10月15日前完成评审,确定最终推荐名单。该名单将在全院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若无异议,学院将上报学校。
4.学校审批与发放:学校将组织评审委员会进行最终评定,并在校内公示。经省级教育部门审批后,奖学金将统一发放到获奖学生的缴费银行卡中。
四、材料提交要求
各班级需于 2025年10月21日前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dikeqgzxb@163.com。文件夹命名格式为“XX班级2024-2025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申报材料”,内容如下:
1.《2024-2025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
2.《2024-2025学年本专科励志奖学金申请名单-模板》
3.各班2024-2025学年成绩单及综合测评排名表。
五、注意事项
1.拟获得本学年国家奖学金的学生不能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
2.在2024年9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期间有休学或入伍经历的学生不能申请。
3.转专业学生原则上在转入学院(现学院)参评。
4.所有提交的学生材料顺序必须与《初审名单表》一致。
六、工作要求
各班级要高度重视此次评审工作,严格按照学校和学院的要求,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评选。要认真听取同学意见,妥善处理学生诉求,确保评选过程平稳顺利。
请各位同学按要求提前准备相关材料,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勤工助学部。
特此通知。
地理科学与旅游学院
2025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