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地理科学与旅游学院“大学生科技创新培育计划”项目工作安排,现就2024年“大学生科技创新培育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原则上2023年立项的项目,达到结题标准的,均需参与本次验收。未能按期完成的项目,可以申请延期,并由学院批准,延期最长不超过一年。
二、验收标准
具体验收标准如下:
每个项目团队均需提交项目结题报告1份。同时按照项目类型提交以下材料:
(一)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提交与申报作品研究方向一致的学术论文1篇(需提交论文3稿、正文字数6000字左右)及查重报告1份(查重率≤30%)。
(二)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提交与申报作品研究方向一致的学术论文1篇(需提交论文3稿、正文字数6000字左右)及查重报告1份(查重率≤30%);或提交与申报作品研究方向一致的调查研究报告1份(正文字数5000字左右)。
(三)开发与发明专利:提交与申报作品研究方向一致的系统原型1项;或申请与作品研究方向一致的发明专利1项。
(四)“互联网+”创业项目:提交与申报方向一致的商业计划书1份(正文字数8000字左右)。
三、验收方式
(一)材料报送
请各项目负责人整理好结题验收材料,于10月19日前将纸质版结题验收材料(一份)报送至公楼410办公室,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dlpeiyu@163.com(文件及邮件名注明“项目名称+培育计划结题验收材料”)。每个项目提交的纸质版材料均使用档案袋独立装袋,并将《嘉应学院地理科学与旅游学院大学生科技创新培育计划项目结题验收材料清单》(附件5)粘贴在档案袋封面。结题验收材料如下:
1.《大学生科技创新培育计划项目结题验收报告》(附件1);
2.《大学生科技创新培育计划申请结题项目汇总表》(附件2);
3.《大学生科技创新培育计划结题项目论文、专利、获奖情况统计表》(附件3);
4.《大学生科技创新培育计划项目结题验收佐证材料》(附件4)。结题验收标准中所要求的各类佐证资料统一编排在佐证材料文档中(文档建议PDF格式)。其中论文要求提供录用函或论文扫描件;发明专利、实用新型、外观专利或软件著作权提供证书扫描件;产品或原型等实物提供照片及说明;个人(团队)荣誉和竞赛获奖提供证书扫描件。
(二)延期申请
因特殊情况未能如期完成建设任务的项目而需延期结题的,项目负责人提交延期结题申请表(附件6),需指导老师签名并提交至公楼410办公室。
地理科学与旅游学院
2024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