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同学:
为了顺利开展我院2025-2026学年秋季学期国家助学金的评审工作,根据学校相关文件要求,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请大家遵照执行。
一、评审对象与资助标准
评审对象:
2025-2026学年秋季学期经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等级的在读全日制本专科生(含第二学士学位)。
资助标准:
1.全校人均一学年标准不低于3700元,人均一学期标准不低于1850元。
2.学校将根据学生的困难等级(特别困难、比较困难、一般困难)确定具体的资助金额。
二、申请条件
申请国家助学金的学生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6.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并已通过学校的家庭经济困难认定。
三、评审程序
本次评审工作分为以下几个步骤:
学生申请:符合条件的学生需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并提交《2025-2026学年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申请审批表》(纸质版一份)。
学院审核及公示:学院将组织评审小组,结合学生的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情况进行评审。初审结果将在学院内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
学校审核及公示:学院将初审通过的名单报送学校后,学校会进行最终审核,并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
四、重要注意事项
特殊情况说明:在校的退役士兵学生享受专门的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此类学生不参与本次普通国家助学金的申请。
自愿放弃:若有学生自愿放弃申请国家助学金,请务必填写《放弃声明》并上交学院。
材料要求:所有申请材料的叠放顺序必须与《嘉应学院2025-2026学年秋季学期国家助学金获助学生初审名单表》的序号保持一致。
材料报送截止时间:请各班级务必于 2025年10月22日下午5点前,将所有材料(包括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至勤工助学部。
五、工作要求
1.实事求是,公平公正 :希望各位评审老师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全面调查,确保国家助学金真正用于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2.诚实守信 :所有申报者应如实申报。一旦发现有弄虚作假的情况,学校将严肃处理,包括取消评奖评优资格、追回已发放的资助款等。
请符合条件的同学要求提前准备相关材料,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勤工助学部。
特此通知。
地理科学与旅游学院
2025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