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帮助其顺利完成学业,根据国家和广东省相关资助政策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将2025年本专科学生奖助政策公布如下:
一、国家资助项目
(一)国家奖学金
一次性奖励10000元。奖励对象为二年级(含)以上在校生,要求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且学习成绩优异,在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表现突出。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
一次性奖励6000元。奖励对象为二年级(含)以上在校生,经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且学习成绩和综合素质测评排名均位于前50%(含),无不及格科目。
(三)国家助学金
人均3700元/生/学年。资助对象为经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本专科在校生,要求勤奋学习,积极上进。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四)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本专科每年最高不超过20000元。资助对象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需在户籍所在县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申请办理)。
(五)退役士兵国家教育资助
每生每年不超过20000元。资助对象为退役后自主就业,通过全国统一高考或高职分类招考方式考入我校的新生。
(六)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
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20000元。资助对象为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复学的高等学校学生。
二、校内奖助项目
(一)优秀学生奖学金
设三个等级:一等奖1500元/年、二等奖1200元/年、三等奖800元/年。评选要求当学年度无不及格科目,平均学分绩点达2.8及以上,体质健康测试成绩良好及以上。由当学年度综合素质测评总评名次确定,具体要求如下: 一等奖:当学年度综合素质测评总评名次在班内前3%以内或为第一名;二等奖:当学年度综合素质测评总评名次在班内前10%以内;三等奖:当学年度综合素质测评总评名次在班内前20%以内。
(二)临时困难补助
一次性发放300-2000元。资助对象为学生本人或家庭成员罹患重大疾病、遭受严重意外伤害或自然灾害等造成经济困难的突发事件。学生在校就读期间可随时申请。
(三)困难学生返乡路费补助
资助金额为100-500元。资助对象为申请当年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四)专业技能竞赛获奖奖励
资助金额为50-1500元。奖励对象为专业技能竞赛获奖集体和个人。
(五)考取研究生奖
资助金额为1000元/人。奖励对象为在校期间诚信评价优秀,操行评定良好,并考取全日制研究生被正式录取者。
(六)叶剑英基金奖学金
资助金额为5000元/人。奖励对象要求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在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表现特别突出,上一学年综合测评成绩排名班内前10%,学习成绩优异,获得过2次"三好学生"以上荣誉称号。同等条件下,同一年度获得校级“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者优先推荐。
(七)侯庆麟奖学金
资助金额为1000元/人。奖励对象为认真学习,各科成绩合格,在校表现优秀,遵纪守法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八)理想拉链集团奖学金
资助金额为 5000元/人。奖励对象要求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在创新能力、社会实践、综合素质等方面表现特别突出,综合测评成绩排名班内前10%,学习成绩优异,获得过2次校级"三好学生"以上荣誉称号。同等条件下,同一年度获得校级“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者优先推荐。
(九)理想拉链集团助学金
资助金额为 包括生活补助和临时困难补助。生活补助金额根据当年可使用资金情况而定;临时困难补助为1000-5000元。资助对象分别为评选当年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学生,以及因重大突发事件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实施时间分别为下一年度资金到位后发放和在校期间随时申请。
(十)勤工助学
设固定岗位和临时岗位,固定岗位每月约200-500元,临时岗位每小时17.4元。资助对象为生活俭朴、努力学习、奋发向上、身体健康状况良好的学生。
(十一)广东省大学新生资助(学校自筹资金)
每人不超过6000元。资助对象为当年考入我校、广东省户籍的家庭经济困难本科一年级新生。
(十二)绿色通道
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暂缓交纳学费、住宿费。资助对象为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在新生报到当天办理。
(十三)叶剑英基金奖学金
资助金额为5000元/人。奖励对象要求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在创新能力、社会实践、综合素质等方面表现特别突出,综合测评成绩排名班内前10%,学习成绩优异,获得过2次校级"三好学生"以上荣誉称号。同等条件下,同一年度获得校级“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者优先推荐。
三、地方政府资助
(一)广东省大学新生资助
每人不超过6000元。资助对象为当年考入我校的全日制、广东省户籍的家庭经济困难本科一年级新生。
(二)广东省"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代偿在校学习期间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本息。资助对象为"三支一扶"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继续在基层单位工作满1年以上的高校毕业生。相关事宜可向服务所在地区人社部门咨询,以该生服务所在地区人社部门通知为准。
四、其他说明
以上资助政策中“校内奖助”对象主要指校本部在校学生。
各项奖助项目的具体内容如遇国家、省级或学校政策调整,将以最新政策和通知为准。
特此公告。
地理科学与旅游学院
2025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