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理科学与旅游学院关于加强学生管理工作实施细则

作者: 时间:2016-09-19 点击数:

 

为加强学生管理,促进优良学风形成,特制定如下管理细则:

一、考勤工作管理

1、各班负责考勤的班干必须严格班级考勤制度,做好考勤登记工作并及时向班主任反馈本班缺勤情况。

2自律部将早操早读晚修缺勤情况按缺勤一次按0.5节旷课计算发给学习部,学习部负责每周一将上一周考勤登记情况统计表汇总发送学工办邮箱。  

3、实行旷课预警教育:  

一学期学生旷课累计达到5学时,班主任谈话教育;学生旷课8学时,由分管年级辅导员谈话教育并进行学院内发文通报批评;学生旷课10学时以上(含10学时)按《嘉应学院学生违纪处分规定》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直至退学处分并通报家长

二、宿舍管理

1、班级指定一名负责宿舍管理的班干,由该班干每天向本班各宿舍长统计宿舍晚归与夜不归宿的情况。宿管部每周五向各班统计情况汇总并于发送到学工办邮箱。  

2、负责宿舍管理的班干发现有夜不归宿的情况应及时报告班主任,尤其是重点关注对象。

3、舍长应认真履行职责,对宿舍内违纪行为应如实上报,如舍长隐瞒不报,一经发现将追究舍长失职之责,并在综合测评中取消“担任房长称职的加3分”一项, 并将与各类评奖评优、党员发展挂钩。

4、凡晚归、夜不归宿者、擅自外出租房者,由学院按《嘉应学院学生违纪处分规定》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直至退学处分并通报家长

 三、实行学业预警制度

1、按《嘉应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对达到学业预警学生应当予以预警,一学期考试课程不及格达到2-3门(含3门),由班主任谈话教育,达到3门以上,由分管年级辅导员谈话并向学生下发《学业预警通知书》并通报家长。

2、在一学期内所修读课程超过3/4不及格而未取得相应学分,或各学期不合格课程的学分(经重修或重考获得学分的不计)累计达到30学分者,按《嘉应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予以退学处分。

四、假期前后管理

1、假期包括:寒暑假以及清明、五一、十一、元旦等法定假期,放假前各班应填写好《地理科学与旅游学院学生假期去向统计表》汇总至学工办,假期结束后学生无特殊情况应按时返校。

2、每逢假期结束当日傍晚,各班指定负责班干应对本班同学返校情况进行统计,将返校情况报告班主任,并填写好《地理科学与旅游学院学生假期返校统计表》汇总至学工办。

3、学生不论假后第一天是否上课,都必须在假期结束当天晚上11:00到校,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到校的学生需请假,班主任要与家长通电话核实情况后再给予批假。

4、未请假又不按时返校者按夜不归宿处理,由学院按《嘉应学院学生违纪处分规定》给予警告直至记过处分并通报家长。

注意事项:

1、如有上述违规违纪行为,将依规处理并通报家长,并与入党、综合测评、奖惩及奖贷助学金挂钩,学校下发的红头处分文件将装入学生个人档案。

2、学院学工办将检查落实情况并进行不定期的抽查,发现有问题,将追究学生干部的责任并予以严肃处理。

3、为形成良好的监督机制,保障工作落实,学院设立监督意见反馈渠道:(1)电子邮箱jylx08@jyu.edu.cn;(2)实体意见箱,设立于工业楼四楼C座412室侧;(3)电话:0753-2186880。

 

地理科学与旅游学院党总支

地理科学与旅游学院

2016年3月7日

 

附:地理科学与旅游学院关于加强学生管理工作实施细则.docx

 

版权所有©嘉应学院  学院地址:梅州市梅松路100号嘉应学院

办公电话:0753-2186956     邮箱地址:jyxydlx@163.com